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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合肥工业大学2022录取线

合肥工业大学2022录取线569分—583分。

分数线: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在河北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83分。合肥工业大学在辽宁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80分;合肥工业大学在重庆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52分。合肥工业大学在江西文科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6分。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教育部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形成了“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培育践行“爱国爱校、笃学问道、团结合作、尽己奉献、追求一流”的校园文化。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工作成效显著。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400余人,拥有两院院士、*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00多人,“斛兵学者”“黄山学者”岗位人才200多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1、招生培养:

2013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000名,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000名,宣城校区招生3000名。合肥校区实行按专业招生;宣城校区按大类招生(2013年有11个大类,每个大类有多个专业方向),一、二年级不分专业,按大类培养,两年后再选择专业,分专业培养。

2、投档比例: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基本控制在105%左右。

3、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3分专业级差,只降一次。

4、学科优势:

学校有3个*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重点学科2个)、1个*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设有75个本科专业。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备考网。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0551-62902397。

合肥工业大学,由教育部、安徽省人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是*“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

合肥工业大学有80多个本科专业,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车辆工程、资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等,这些专业都是*级特色专业。

教学建设:

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工业大学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志愿。毕业时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高中班、*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2022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4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700人。学校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一条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

第十二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十九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2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500+文化分/文化满分×50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第二十条对参加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英语、印度尼西亚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开设创新实验班,其招生专业为*级一流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三个专业的创新实验班由专业所在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培养。创新实验班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开展2+2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类、*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艺术设计、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资源勘探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按照*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数额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科招生办公室*

*:(0551)6290239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

E-mail:hfutzb@hfut.edu*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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