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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房屋出租?濮阳公租房#政策究竟是什么

濮阳房屋出租?濮阳公租房*政策究竟是什么

濮阳落户在那落

1、自购房屋:有自购房屋的,凭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可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租赁房屋:租房居住的,凭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单位宿舍: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凭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可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4、学校集体户口:农村籍在濮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卫校就学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凭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户籍不在本市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5、人才中心: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人才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6、社区集体户口:无法落户以上地址的,根据不同类别登记至社区集体户口。

7、以上有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含非直系)户口需要随迁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亲属,可随申请人同时办理落户手续。

现在濮阳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申请濮阳市廉租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三)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六)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家庭因现住房面积不符合困难标准而未能取得保障资格的,不得随意更换家庭住址重新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生特别变故的除外。

低保家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为未成年人,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法定抚养义务人无能力抚养的;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虽有法定赡养人但法定赡养人无能力赡养的,或虽有扶养人但扶养人无能力扶养的;

(四)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

濮阳市廉租房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濮阳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及复印件: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

1、低保家庭。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低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2)从事商业经营人员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4)自由职业者及其他人员的经济收入由居委会认定。

(三)住房状况证明。

1、租住单位公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租住私有房屋的,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3、属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4、属借住房屋或临时搭建房屋的,提供借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居住情况证明;

(四)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申请人提供的要件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要件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

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转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转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反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经审查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

审批。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批意见,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以及实施保障方式的决定,反馈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审批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准予登记的发给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对不予登记的要告知其理由。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布。

市、区房地产管理、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文秘和督促查办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挂*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务及工青妇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固定资产投资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各项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资金(含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参与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四)房地产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屋权属管理;负责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转让、出租、拍卖等的管理,统一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房地产评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管理经营直管公有住房,指导自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私有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和城镇居民的解困解危工作;负责非住宅公房管理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全市房屋统计工作。

(五)技术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并对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作;负责城市住房有关的技术工作。

(六)法规监察科

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房地产业的产业政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房地产系统的法制建设者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房地产纠纷仲裁工作。

(七)房改工作科

研究拟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公有住房*价格、租金价格和公积金缴交率;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审批工作。

濮阳公租房*政策究竟是什么

公租房政策: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赠予等市场交易。

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70%。

公租房政策的内容大家清楚了吗?人通过、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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