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管所网 南京车管所周六周日上班吗
南京车管所24小时*
9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96889622”车管热线并入“96122”交管*。今后,市民只需拨打96122热线,就可以了解交通法规、咨询车驾管业务、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合并后的“96122”共开设9个服务席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9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96889622”车管热线并入“96122”交管*。今后,市民只需拨打96122热线,就可以了解交通法规、咨询车驾管业务、投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合并后的“96122”共开设9个服务席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南京车管所电话24小时热线
12123。交管12123,全国统一的号码。使用12123号码发送短信,提供业务告知、警示教育等信息推送服务。
短信服务通过研发统一的短信平台软件,连接*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短信网关,使用12123号码发送短信,提供业务告知、警示教育等信息推送服务。
使用全国统一的“12123”号码,不但方便群众记忆,又能提高*公信力。作为*交管部门对公众统一的服务标识,能树立在公众意识中有品质、有规模、服务意识强、值得信赖的形象。采用全国统一服务后,手机短信将能发送至全国范围车主、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彻底解决外省市手机告知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另外还能节省群众资费,根据*有关规定,拨打全国统一的公益类服务短号,仅需支付市话通讯费。
南京车管所周六周日上班吗
南京市车管所周六周日是不上班的,但是会有值班人员,如果要去办理相关业务的话也是可以的,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7:30,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都可以去办理相关的业务。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一般来说,去车管所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新车上牌,这个业务可以说是车辆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2,二手车过户,这个业务近些年的趋势逐渐上涨。
3,车辆抵押,解除抵押,买新车或者二手车时,通常*会用到。
4,车辆变更,变更颜色,变更车辆信息,车主信息等。
5,查封、解封,车辆因逾期未年审被交警大队查封,或者有案件*查封或者解封。
6,更正信息,车辆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信息错误的可以进行更正。
7,补换行驶证,登记证书,因丢失或者损坏的。
8,补汽车牌照号,丢一个可以直接去车管所补,丢两个需要报警后再去补。
9,转出辖区,把自己的车提到别的省市。
10,转入辖区,把别的省市的车,转移到想转移的城市。
11,机动车报废,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事故需要报废。
12,车辆因被盗抢,需要去车管所进行备注的。
建议在去车管所之前,寻找相关**询问相关详细信息,避免空跑一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南京市车管所电话*
南京车管*是:025-96122。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7:30;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系统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牌证管理岗职责如下: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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