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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就业信息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入口地址

哈尔滨就业信息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入口地址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入口地址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入口地址: **hrb-labor**/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是隶属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4年10月,我中心迁址至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在人力资源中心二楼1000多平米的招聘大厅内设有110个现代化招聘展位及职业测评室、远程招聘室、职业指导室等多功能就业服务场所,提供求职登记及就业推荐、就业择业指导咨询、个人素质测试、就业指导咨询、招聘信息登记及发布等服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镇常住人员应进行失业登记:

(一)从各类学校毕(肄)业后未就业的;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灵活就业转失业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未纳入*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转为失业的人员;

(九)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在校高校毕业生;

(十)其他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

综合科详细

组织*中心长远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草拟、审核、修改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文件传递、整理、督办、归档等管理工作。

组织中心各种会议,并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及会议落实情况等工作。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汇总上报各部(室)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的完成情况。

负责采购中心办公用品及入库保管、登记及发放工作。

管理中心的公章、介绍信及人事档案工作。

负责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财务情况。

负责办公楼的安全保卫、防火、卫生及楼内的基础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各种接待协调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中心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公务用车。

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做好部(室)间的工作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职业介绍指导科详细

负责为求职者择业和用工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审核其相关证明及相关材料。

负责为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职业指导、求职咨询和推荐用人单位。

负责为用工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职业指导、*规定的招用标准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

负责指导用工单位正确选择招聘方式和执行*规定的招聘标准。

负责及时与用人单位、求职者联系,了解推荐求职者的面试结果,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撤消登记、修改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或安排再次推荐介绍,做好跟踪服务。

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洽谈场地和条件。

负责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和每周二、四、六现场招聘会,根据需要,适时举办大型专场招聘活动。

负责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信息。

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介绍查询服务。

维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科详细

依据政策法规,按照规范程序,本着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为派遣用工单位,提供员工招募,员工上岗培训工作。

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工作。

负责为派遣员工建立员工档案,办理代发员工工资工作。

负责按规定为派遣用工单位的,派遣员工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和社保接续,转移变动手续办理工作。

负责按约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续聘、辞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工作,并做好离职、辞职人员送达程序。七、负责做好派遣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以及员工工伤失业理赔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单位保管人事档案和人员招聘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社保异地调转、接续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派遣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做好与用工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协议制,合同制,坚持全程跟踪服务,保障到底的服务宗旨。实现为企业解忧,为劳动者做主的双赢目标。

信息技术科详细

负责人力资源网络系统的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因特网、局域网计算机系统的组织规划、系统安全、管理维护等工作。

负责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安装与维护工作。

负责信息网站的系统管理、编辑、更新工作。

负责电子文件的采集、发布工作。

“金保工程”办公管理系统的业务管理、网络管理、权限设置、*作模块增减添加的协调工作。

指导业务部门的计算机运行、*作使用工作。

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怎么登录

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就可以啦。

哈尔滨就业管理网站始建于2006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行业的门户网站,自成立来,哈尔滨就业管理一直以“专业、交流、分享、卓越”为宗旨,依托强大资源优势,向黑龙江省各企业及人力资源从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承服务至上的理念继续在推动黑龙江省HR事业发展、帮助HR从业人员成长、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进行人才培养的事业中贡献力量,致力于智慧的启迪和传承。

哈尔滨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哈尔滨市人社部门发布的哈尔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

一、指导培训困难帮扶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主动联系,提供1次政策宣讲、推送3次就业信息、开展1次就业指导、推荐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等就业服务。

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主动联系,组织结对帮扶,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

毕业后可向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二、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助学*的高校毕业生(含民办高校),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属于两类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申报,个人不可重复享受。由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统一申报。申报网址:*221.208.240.97:35000/。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申请人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rbrsj**),办事中心-个人办事-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按要求提交补贴申请并上传办理要件。

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的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随时随地享受求职招聘服务。

企业报名:一是企业通过搜索“哈尔滨人才导航”微信小程序,在“网络招聘会”模块点击“企业报名”或在“求职招聘”模块点击“*招聘”,注册或登录企业后台,填写岗位需求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招聘活动。二是企业可以通过电脑搜索“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rbrsj**/),注册或登录企业后台,填写岗位需求信息,即可参加招聘活动。求职者发布求职信息及查询岗位信息手机搜索“哈尔滨人才导航”微信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完善“我的简历”,点击“求职招聘”栏目,查看岗位信息投递简历即可。

三、“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可享受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

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办理。

四、落户就业补贴

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政办规〔2022〕20号》,为深入贯彻*、*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全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扩容行动

(一)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大项目拉动就业计划、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鼓励驻省央企和省属国企带头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条件,对招聘人数不低于上年度的,在重点项目安排、高端人才选拔、人才载体建设、科研项目资助、高级职称评定、职工技能培训、评先奖优考核等方面按规定予以倾斜。〔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适应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用好各方资源,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省*、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带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博士毕业生到我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新入站全职博士后,省财政连续2年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在站博士后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金,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制定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市场主体。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怎么注册

步骤如下

注册时,点击毕业院校名称输入框,在弹出窗口处输入学校名称(或关键字,中间不要加空格)。

点击查询,然后在查询出的学校名单中点击自己学校的学校代码,即完成学校名称的输入。

若全名查询不到,请输入关键字如“济南”、“工商”等关键字查询。

如果在以上*作过程*现问题可能是IE版本或者弹出窗口设置等原因,系统要求要求IE版本必须为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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