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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2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一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峰峰矿区*所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选调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选调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测评、拟选调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邯郸市所辖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包含科级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执行*的路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端正,热爱招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五官端正,善于沟通,有吃苦耐劳精神,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强,有闯劲、有韧劲,善于打开新局面;
3.全额事业*人员;
4.鼓励有一定招商经验的人员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含当天);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调报名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籍的人员;
5.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一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报送邮箱的方式进行。
3.现场报名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泉头办公区3号楼2楼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峰峰矿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3)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文件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ffzsj5182656@163*邮箱,以“原单位+姓名+*”命名。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此次选调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合格。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面试具体时间2022年8月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一8月31日。
(四)聘用
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区委、区*研究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报名时,填写本人常用*,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二)有关*防控工作,峰峰矿区根据最新*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进行,如*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请考生做好*期间自我防护。
*:峰峰矿区人社局:0310-5182288
峰峰矿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0310-5182559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310-5182227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峰峰矿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2年河北省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博硕人才引进公告【61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河北省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博硕人才引进公告【61人】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10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委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士研究生6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需要,可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
委属9家医疗卫生单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四)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引进范围
北京大学医学院、协和医学院、*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医学部、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华北理工大学。
五、选聘单位和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邯郸市卫健委2022年第二次博硕人才引进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1)。
报考市第一医院的考生由报考医院组织选聘,报考委属其他单位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组织选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填写《2022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博硕引才报名表》(附件2)。报考的考生须将此表发送至市卫健委人事处邮箱:rsc@hdswjw*,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考生只能报考一家单位)。
七、资格审查
(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卫健委2022年第二次博硕引才报名表》。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规培合格证书;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审核地点
分别在市卫健委人事处、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八、选聘程序
(一)测评
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回避规定
按照*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政策及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优先使用。具备*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因*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省市重要工作安排选拔的高精尖缺人才,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或者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四)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五)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智库,参与*决策。
(六)*保障
招引的博硕人才纳入事业*(市中心医院和市第一医院纳入控制数管理,博士纳入事业编)。
(七)办理聘用
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八)职称评聘
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九)子女入学
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考生接到录用单位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
邯郸市卫健委人事处:0310-8168015,8168013
监督电话:0310-8168206
附件
附件1:《邯郸市卫健委2022年第二次博硕人才引进需求信息汇总表》
附件2:《邯郸市卫健委2022年第二次博硕引才报名表》
原文标题:2022年河北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博硕人才引进61人公告
文章来源:**job.mohrss.gov*/sydwgg/138042.jhtml
2021年河北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69名。详见《邯郸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邯郸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含1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
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2021年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委的报同级*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到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河北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报考*职位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印章)及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另外,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以姓名+编号命名),.jpg格式,大小15KB-35KB。
3.开考比例
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取消职位时允许该职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定于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一科,满分100分。
3.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和遴选计划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笔试有违纪违规、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程序。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每组(场)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均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报考非*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职位名额空缺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社会信用记录,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受*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无法提前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政策*:(工作时间)0310-3111095(*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112807(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1:《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本文链接:http://www.2j083.com/html/87958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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