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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网,沈阳师范*入口

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是什么样的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于2016年5月25日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6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7元;图书214.1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以上本科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235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2)*奖助学金:包括*(省*)奖学,8000元/学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05%;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专升本: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成绩须达到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资格分数线,专业综合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合格分数线;按各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4)中职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中师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4-85380566。

扩展资料:

沈阳师范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招生办概述: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是负责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审核资料、录取等工作。同时,对招生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以及新生报到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招生办电话: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的疑问或需要咨询,可以通过招生办的电话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该电话是:024-85380566。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招生办会有专人接听电话,及时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问题。

更多*:除了电话外,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了其他多种*,例如*、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留言等。在使用这些*时,需要注意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问题详情,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和处理。

就业信息: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该服务主要职责是收集整合就业信息并发布,帮助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市场动态和就业政策,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之,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联系招生办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建议不要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

沈阳师范大学拟录取名单公示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部分)

详情请看:网页链接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方式

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作的前提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复试内容

(一)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其中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院统一命题,由相关学院(部、所)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学院(所)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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